今日本站获悉,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其中提到,上市公司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由外资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
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成立后,举办者、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出资;
不得通过拆借资金、无偿使用等方式占用、挪用机构资金、资产。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成立后,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
机构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核准学员信息,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费、退费规则、退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
对涉及培训退费的,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畅通退费流程,及时返还学员剩余培训费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单一的人才选拔机制,催生出了教育行业的商业价值。
学校出于名次焦虑,学校多数试卷题型超纲,迫使学生增加课外学习培训。
家长对孩子未来发展焦虑,所产生的鸡娃心理。
两者叠加让双减下的培训机构暗潮涌动,以前是以培训机构为单位统一培训,而现在是以个人为单位的私教辅导。
由整化零、由线下转线上、课程打包出售等,知识付费的形式也是花样百出。
普通培训机构已经凉了,但是大资本控制下的教育,可还活着呢。这次在做的事情是将资本与教育割裂开。
国家已经看到教育产业化带来的严重弊端,现在是在尽力补救。用教育来赚钱,这个口子当初就不应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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